鑫湖医院荣获“云南省诚信示范民营医院”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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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云南省首批诚信示范民营医院的揭晓,广大患者就医多了一把衡量诚信服务的标尺。云南省医院协会于2015年8月启动了首批云南省诚信示范民营医院评选活动。活动历时1年,经过宣传动员、医院报名、医院自评、第三方社会评价、医院打擂台专家评审、专家组实地抽查核实、评选领导小组会议审定、向社会公示8个程序,安宁鑫湖医院从全省600多家民营医院中以第四名的好成绩胜出,于2016年8月18日荣获“云南省诚信示范民营医院”称号,成为22家首批云南省诚信示范民营医院中的一员。同时被云南省医院协会推荐到中国医院协会作为“全国诚信民营医院”候选单位,并参加全国“最具竞争力民营医院”的评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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鑫湖医院在诚信示范期期间做出以下承诺:

1、遵守国家法律,依法执业、规范行医、诚信示范服务。

2、遵守医疗原则,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。

3、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,不夸大宣传、不夸大诊疗技术和治疗效果,不误导患者。

4、保证用药质量和安全,不购买、使用伪劣、过期药品和卫材。

5、坚持诊疗项目和价格公开,规范收费,提供医疗费用查询,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。

6、对患者热情耐心,杜绝“冷、硬、顶、推、拖”等现象。

7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、选择权、保护患者隐私。

8、恪守医德,不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、不接受吃请、不收受礼品。

9、廉洁行医,不收受回扣、不以医谋私。

 

鑫湖医院将在全省民营医院中发挥好诚信服务的示范引领作用,坚定诚信服务理念、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,为患者的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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